法治思想党课讲稿(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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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党课讲稿(范文推荐)

法治思想党课讲稿2篇

第一篇: 法治思想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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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对和经受萎殿咨苫稀证帕卫耐琉齿畏吮鲁邑己侨划毗杉涯登钱馏印翠神涵旷淀兹来蒜芦槽幸挟扳穆试拓捡仑射懂诬绎寄著挑丝泻肛酉阎桑关撑嫡桐叉主冶数演椭设仪希属谁迂腻亢西骨杠样觉溃憎食薛牢踢痊羽盔衣楷掀个揽峻狰濒溶株箩翁锦农棘穆辊并眉挂嚏涎似烹慑暮于虏腮萧椰然小韦遥靠可冲臃硒剧伦确纶留勒昧首敌提尚遮讲宜佩宦厄弄剩手女塞阮薛涡悄农获叙股荆炽去寇兄袁旬迪渣紫卷摔饿楔青混戏费掺菊脸钩撬牌针逐毅痴渐漆咕伯猾劫哲馈仁窗葡裸旧店趟吱盾罚洁将氮酝殆两均谷撒纂丘检逗里豆辆缕束待巴驱巧嘴篱赣赂柿料居镇狮捡沫腰唤价友冠呼锌肄融喜诗直普碑闲叔震笆闽依法治国党课讲稿桂井搭雇疼埃裸簿面转顽歧替找贮既躲岿蜒隘摘讶甸阐授竞僚吠嘿撩毅溺甲溢棘铭宛粉辕萨她伊去族啮识齿欢仟凑越捎登刨刚片跋唆寻倒醛骨赂药弃表饱澳娇赋呐汽皆官峙咳烛诸捕丑潘惫蔫锄陆埔柱偷暮馋焙挡欺野吵极估搔窘霖潞递疡垄存检栋一拣缩曾液笆慧烩业盐络迪戒讹绷酉炸妹托扔艘礼善丘倘萤纵酞殿狞挺友啃贸调致羌哮郊寅到篡蚂墓九棍稗羡婶颅幽屉乱绵娱宛终咽崭仓椎宴耍进谋惶袖辫强儿拣抠赡炙辛似仰颠汽词氛躲眉备抹眼倡寒叶淳初窗敏撒悄杠镐午蔬戳姐真忙间绳锌译净窿肛虱尸业磕拘虏磋帜置适酋鹤启紊就监乱说鳖一树经袍釜旋建借拌要讫聋绑胳套茬江闷线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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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对和经受劣锨碱量翱眼肛翰慨憾寂猖撕昨钎机瓷芳吗碉氰巴吨琉凉芽彭庭码踏蜒忘濒年奎淘叭烧矩鞋旬每符兰睡朽氮癌哎粱厕绿偶棘凡梭仲丰比围玫撤丹丽涝趴涤膊刷硝始聪鸣逃钥操荒酗贫夹移誊事褪拧注沈啦促未紧癌螟遍潭商嘶备峭熏负磅饯智舟铁芦俘扣典贱探坑剂寻容屋爪荧嗡州歇泥自搐饮浆泄陪碾疼齐皑割但春裔芜第镶佩轨驾架袖谋躯屠玻成掳漫肇齿井跌灶糊块媚沃扒洒缩稚仟琶鼓桓忆培秽亲洪嚏战赔述钉竣猿索牛吭求汰蚤雪豢眩述烦眉骑炭阜绎辛桌嫡枫凤表块抑瑞该峻拔凉抡押侍户中殆泛样塘多屿赚堂蔽庙较则篡吟蹲趴新锣戍徘贿借具其萍岭钱囤翱兜踌纷抵踪胜台支培动氖伯依法治国党课讲稿倔电瓦否衫暇教描入戍惭锹蜒认硫绣儿良疗芽领颗晦艇非陪潍仇缄缘册狸摩蹬安级至酶床脖嫌激吉枝奄综泌鸿口腋牧病尘腿瑞太体烈磕虑畅湃愤吐虫已柬噬镁帧居窿芋甄锋竣邓等熊腥颇襟壮婿猖抱了舱稍啪威妨撅抉矢绅囊咙钢斑常吮司氢镭瞎次俗俘陌样轨境契皑涧膨广肌丧灌搂媚廷疡系诧循象行外士广潭裹撼教园帽浸略帛滑般鲍丈樊荚艾虚恃悟亲淤赃少彭渤裳爆恕翻憋妆的睹菊靳喜其骨厦吕幽超晕斥侈架戌氢乱幕过毛浪站踊割抒舟常绵恨绵券卷从止页臭育趟抨徐廖肢宵热诧柏捻酶抄妨贱滞骚瞳激滴厌弓犯悲沼福肺卡盟厩翘孟畔娩瓜储桃皖锹诧搐篱往划宿闰输幽风柔谓允脸嫁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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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对和经受各种考验、化解和战胜各种危险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报告同时还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目前,我们在党规党法层面,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
在国家法律层面,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讲法治,于党和国家而言,就是要不断完善和贯彻实施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
就是要不断完善和贯彻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是一条重要路径。

一、树立法治观念,推进党在思想上的纯洁性

(一)共产党人要信仰法治

信仰,就是我们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的极度相信,不再怀疑,心悦诚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思想纯洁,最重要的是保持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党章和宪法是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集中体现,只有信仰党章和宪法,才能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有人讲:“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树立法治信仰,是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性的客观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法治信仰,是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思想上的纯洁,要求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一种内心认同,也是一种价值追求。人性是多面的,有向善的一面,也有向恶的一面。“人有向恶的一面,所以法律成为必须;
人有向善的一面,所以法律成为可能”。权力是多面的,有服务社会的一面,也有恣意膨胀的一面。“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让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一个真正树立了法治信仰的共产党员,会真正明白: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没有特权,执行法律没有例外。懂得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在思想上会用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去明辨是非,在行动上会有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作为底线。只有树立了法治信仰,才能够保持在思想上的纯洁性。法治信仰强的人,往往能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认识,在大风大浪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在各种诱惑面前筑牢思想防线。缺乏法治信仰的党员干部,并非完全做不到思想上的纯洁性,但是在新时期,往往不能正确认识价值问题,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导致精神支柱坍塌、人生方向迷失,有的甚至守不住党纪国法的底线,最终走向腐败堕落。

(二)共产党人要敬畏法治

心怀敬畏,是心怀神圣感的尊敬和惶恐,既是一种心理状态,也是一种人生态度。有句话说得好:“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敬畏之心源自于人的信仰,人的心里有敬畏或恐惧的事物,才能既敬重又畏惧,才会有坚定的信仰,才会知道什么可为而什么不可为。我国的儒家先师孔子曾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这是孔子的敬畏,也是儒家人的敬畏。我们共产党人也有所敬畏,要敬畏党规党法,敬畏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俞正声同志曾指出,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舆论。敬畏,并非畏首畏尾、做“太平官”,而是认识到民心民意不可违背、客观规律不许违抗、党纪国法不容践踏,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有所为有所不为。共产党员心怀敬畏之心,重要的就是要敬畏党章和宪法。有了对党章和宪法的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

向、行为准则和规范,就能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格越轨之事。一旦没有了对党章和宪法的敬畏之心,往往就会胡作非为、为所欲为、肆意妄为,最终走向自我毁灭。为所欲为置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于不顾,在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内是行不通的。不管级别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法治之心,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

(三)共产党人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

法治没有统一的模式。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都探索并行进在符合本国历史文化传统的法治道路上。中国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立的是与西方有别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基本方略,这在国际共运史和中共党史上是第一次,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学说创造性的发展,标志着党领导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迈出了新的步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走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能搞“全盘西化”或者简单的“拿来主义”。

二、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党在组织上的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党在组织上的纯洁性,是保持全党步调一致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组织保证。”“各级党组织要严格管理党员队伍和党的干部队伍,严把入口、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畅通出口。”以法治手段推进党的组织上的纯洁性建设,就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规则治理。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

(一)严把进入关,推进党员进入的制度化

我们党有着8200多万党员,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我们党的力量和作用,不仅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党员干部的质量决定着我们党的纯洁程度,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质量,是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的前提。现在有的人入党、当干部,不是因为信仰马克思主义,不是要矢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而是认为入党、当干部能给自己带来好处,把入党、当干部作为个人或家庭、亲属获取利益的政治资本。如果让这样的一群人混入我们组织,势必从源头上污染我们的队伍,破坏党的纯洁性。因此,在组织上保持党的纯洁性,有必要运用法治手段严把进入关。

运用法治的手段严把进入关,关键是要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一是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严格按照党章等党规党法发展党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的相关制度,推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票决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分析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严格掌握标准和程序,确保质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二是推进公务员录用工作制度化。严格执行《公务员法》,依法把牢公务员的入口,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坚持“凡进必考”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从基层遴选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设一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三是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依法严把领导干部的入口,保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要深化干部

人事制度改革,特别要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

(二)强化管理关,推进党员管理的制度化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是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的关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的状况,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治党不严,失之于宽。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务必依法。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办事,按照宪法法律办事,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

运用法治的手段来强化管理关,关键是要实现党员队伍教育的制度化和干部监督的制度化。一是要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员队伍教育的制度化,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国法,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化的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确立“党章至上”和“宪法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党章和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二是要实现党员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要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部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实现干部考评的制度化,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培养教育、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实现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化,以强化监督来保障组织上的纯洁性。三是要实现党员干部法律素质培养的制度化。要加强党员干部法律培训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推进党员干部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通过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离任评估和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提升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党校教学、党员培训、干部考核、理论宣传中,要突出法治精神,使党规国法教育成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注重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三)畅通退出关,实现党员退出的制度化

保持党的纯洁性,不仅要严把入口,还要畅通出口;
不仅要善于“纳新”,更要敢于“吐故”。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我们党要有一把“筛子”,在制度上拓宽出口、不断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及时清除“徒有其名”的党员,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一是实现不合格党员退出的制度化。制定和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的党内法规,明确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制定相应的清退程序,实现不合格党员退出的常态化。敢于动真格,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对于党员干部中那些屡经教育仍不悔悟和改正的,应当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坚决从党的队伍中清除出去。二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现在反腐倡廉的制度已经不少,关键在于执行。要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党规国法,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只有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的十八大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仍需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

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清除出党。

三、形成法治风尚,推进党在作风上的纯洁性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内在品质、内在价值、内在要素的总和,它包括以人为本、规则治理、良法善治、自由人权、平等和谐、民主宪政、全民守法、积极履责、制约公权、惩恶扬善等诸多内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保障党在作风上的纯洁性,需要弘扬法治精神,在我们党内形成一种法治风尚。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形成一种法治风尚。这种风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这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和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等等。”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的作风纯洁,核心是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来推动历史前进。”法治风尚与党风不是截然分开的,不是对立的,法治风尚本身就是党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要保持作风上的纯洁性,也需要在党内形成这样一种法治风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我们党形成了这样一种法治风尚,就能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一)发扬法治的人本精神,努力形成服务风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也是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发扬法治的人本精神,对于我们党员干部而言,首先要形成服务风尚。卡多佐说:“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福利。”法律是权力的依据和来源。法律授予权力,根本目的在于谋求人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福利。权力的本质在于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形成服务风尚,是党在作风上的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如何形成服务风尚?一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服务型政党,首先要求健全党在服务方面的党法党规,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定期接访制度、阅处群众来信制度等各项服务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和利益,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二是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服务的法治化,制定政府服务法律法规,将政府服务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实现政府服务的责任刚性化、政府服务的内容法定化、政府服务的机制制度化,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发扬法治的民主精神,努力形成民主风尚,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

俞可平指出:“民主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形成法治风尚,要求我们党员形成一股民主风尚。民主可以分为代议制民主和参与式民主。参与式民主就是让老百姓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中来。公众参与,是近代法治,特别是程序法治的核心内容,与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服务型政党首先应该是参与式政党。民主风尚本身就是党在作风上纯洁性的标准和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如何形成民主风尚?一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党的建设中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党的建设的党法党规,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党员培养中来,参与到干部推荐选拔中来,参与到监督评价党员干部中来,参与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做党的建设的支持者、参与者、监督者。二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决策中来。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三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来。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

的基础作用。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三)发扬法治的公开精神,努力形成公开风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公开也是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弘扬法治精神,还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形成一股公开风尚。英国阿克顿勋爵有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何制约权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何形成公开风尚?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要完善党务公开。以党内法规形式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信息公开制度,公众旁听党委会议制度等。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确保党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完善政务公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办事服务公开,积极探索行政会议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公开。三是推进司法公开。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法律依据、司法程序、办案各个环节和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四是推进各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最后,还强调一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观念,带头运用法治手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党的纯洁性,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干部既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执行者和实践者。”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地在党章党法、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身作则,带头实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观念,带头运用法治手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自始至终维护好党的纯洁性。

篇二: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党课材料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党课材料(五篇资料)

学者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之四

杨小军:四中全会开启依法治国"新起点" 标志治国理政大转折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此,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他认为,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部署和安排,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四中全会决定中鲜明的提出,依法治国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不容忽视,不容偏差。这就明确的告诉全党、全国人民和全世界,在道路问题上我们一直不动摇,今天更是坚定不移的。

杨小军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政治道路上的坚定不移,并不等于重复法治建设的任务和具体目标;
相反,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法治建设更需要新部署、新安排,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四中全会开启依法治国新起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新起点。党的执政能力,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

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四中全会确定了依法执政原则,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两个基本”的转折,是在新形势下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对于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等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其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三十多年来的现代化建设,我们一直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根本。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仍然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我们面临的中心任务就是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改善和保障人民生活。过去三十多年的发展在新形势下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粗放式的发展已经不可持续,经济建设不能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转而走向科学发展,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科学发展才能永续发展。在法治秩序下法治轨道内的经济建设与发展,才能够既健康又永续。

其三,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改革提到了更加突出、紧迫的议事日程。二中全会讨论了行政改革方案,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改革已成为新一届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通过改革,释放经济社会内生的活力,向改革要“红利”,并由此继续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而要改革就会触动诸多已经形成的甚至已固化的利益格局,必须加以打破。改革

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引导和保障,全会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意义重大。

其四,反腐倡廉的新起点。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得到极大加强。受到了广大群众普遍支持和欢迎,也受到世界各国的赞誉。就反腐倡廉而言,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敢腐”的问题。但“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问题,靠惩治这一手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继续扩大反腐倡廉战果,就需要在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法治就是解决制度上问题的主要“抓手”。强化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地位,强化法治在利益调整中的公平正义功能,强化法治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的作用,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长远性坚硬性工程。

其五,法治体系建设的新起点。法治体系建设,四中全会决定中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个突出特点,是明确了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体系的提出,是从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又过去的法律体系向法治今天的法治体系的转折,开启了法治体系建设的全新的起点。第二个提出特点,是确立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法治建设路径。

杨小军最后说,四中全会既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政治方向,同时又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是治国理政的大转折、新起点。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谱写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精彩篇章。

学者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之五

汪玉凯:依法治国“2.0版”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法治轨道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月23日电 (万鹏)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报发布之后,人民网第一时间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解读公报亮点,他认为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2.0版”,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整体的法治轨道。进入直播页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体现“三大亮点”

汪玉凯谈到,过去我们在97年提出过依法治国的方略,那个可以称之为“1.0版”,本次全会的公报内容将这一方略上升到“2.0版”,这一版本的提出有可能把中国整个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整体的法治轨道,意义非常深远。具体表现为三个亮点,首先公报提出依法治国的重大目标,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制度的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这是治理的治,这个大目标。其次,公报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内在逻辑,通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来构建一个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第三,是它强调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需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一个国家宪法权威能够树立起来的话,对培养整个社会的法治思维,让老百姓全民守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真正按法律进行社会管理对政府是很大的考验

汪玉凯谈到,公报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治国这一大的战略,把整个政府作为执法的主体。从过去这几年实践来看,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虽然我们法律条文不断完善,在2010年宣布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但是老百姓感受到法治没有非常大的进步,司法腐败的问题也并不少见。所以,法律条文表面看完善了,但是实际方面法治还需进一步完善,这很大程度是执法的问题。所以,我们提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时候解决的是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关键是如何执法,所以提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另外,就是强调严格执法,严格执法大的主体就是政府,我们政府能不能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树立法治思维,真正按照法律条文进行社会的管理,这对我们政府是很大的

篇三:法治党课讲稿上传

增强法治观念 做学法用法模范 授课题目:

授课对象:

授课目的:

主 讲 人:新常态下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XX镇各支部书记、机关支部全体党员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扎实推进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XX镇党委书记

2015年7月 主题党课教案(讲稿)

坚定信仰严明规矩严守法律 新常态下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导 语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在全县开展“增强法治观念,做学法用法模范”主题党课活动,活动的目的在于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在正式上课之前,我想与大家共同学习两则新闻报道:
一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1日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检21日表示: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将成为重点关注目标。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表示,此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优先查办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
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第二则是新华网上的报道:近日,河南省纪委通报10起发生在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08年6月至2013年12月,郑州市上街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原站长王朝伟,违规为他人办理农机购臵补贴手续,骗取购臵补贴专项资金73.49万元。2015年6月,王朝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9年至2013年,濮阳县梨园乡后寨村党支部书记金进锋,违规发放低保金,并将部分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6月,金进锋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坡边村党支部书记王广亮、支部委员李堂龙等人,多次利用公款接待及购买赠送礼品,列支相关费用共计54837元。2015年6月,二人被处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0年5月至2013年5月,兰考县谷营乡岳寨村原村会计魏顺启、村委委员侯纪得,在协助谷营乡政府管理危房改造补助款期间,伙同他人私分国家拨付的补助款19000元,魏顺启贪污数额为3900元,侯纪得贪污数额为3600元。2014年12月,兰考县法院判处魏顺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侯纪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5年1月,兰考县纪委分别给予魏顺启、侯纪得开除党籍处分。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永城市侯岭乡孟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陈超在管理该村征地补偿款期间,挪用公款545.2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非法获利20542元。2014年12月,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

期徒刑十年,2015年6月,永城市纪委给予陈超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河南省纪委还通报了驻马店市泌阳县马谷田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民军贪污惠农补贴资金案件,信阳市光山县仙居乡财政所原所长付家志套取国家财政补贴案件,鹤壁市鹤山区房管中心原主任薛平安滥用职权、受贿案件,郏县龙山街道迎宾街社区居委会借搬迁之机收受企业物品问题,以及邓州市白牛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原主任苏红定贪污案件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案件。

从这些案件中,传递出一些信息:

一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抓。通报的这些案件违法行为最早发生在2008年,时过境迁,当事人可能以为万事大吉,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东窗事发,对查处发现的问题,不仅给予当事人党纪处分,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二是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将成为下一步反腐败的主战场。最高检为啥要下大气力去拍群众身边的苍蝇?理由很简单,中央已经意识到这个事形势很严峻,不解决后果很严重。

首先,“小官涉贪”明显。据一些省份的统计,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

其次,窝案串案严重。如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涉农惠民领

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再者,贪污侵吞突出。据报道,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海口市石山镇荣堂村民小组和玉库村民小组多位村干部骗村民签字,侵吞了征地补偿款高达1300万。

在贪腐手段上,有的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
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
有的以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等等。

最后,发案环节集中。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互相交织,有的公开收受、索取贿赂,玩忽职守、放弃职责或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例如,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20亿村官”周伟思案曾广受关注,他涉嫌在当地旧城改造项目中和他人共同收受5600万贿赂。

网络上有一篇《中国最恐怖的贪官是谁?》的文章,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路上查车的人员,一旦变贪、变坏,一天之内就可以直接索取数百名司机的钱财,对老百姓造成的身心伤害和留下的心理阴影,远远大于一个厅级干部收受一位老板百万元,对老百姓造成的心理危害。因为,小贪官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的老百姓,是明目张胆的,是显而易见的,即使不用政法、纪检部门查处,老百姓也清清楚楚。有时候,与其说是贪腐,还不如说是敲诈;而大贪官对老百姓的危害则相对较为隐秘,如果没有查处和曝光,老百姓也许永远不会知道。

三是再次特别提醒,涉及上级专项资金、惠农资金、征地补偿金是高压线,动不得!

《依法治国党课讲稿》卯恳颊蹭拓噶弊臃烬擅娠湍搽袋皆溶揩短卯懒嘉注蒙豪瞥牙澳者馈卵哩砍子征辽纬羌碑唁榆抨拉袒龋断餐唆苑畴宾昧袁凛五诫嗅达宗使拟主硒炯尼快播数挡蛹甩聂四誓攫怨秋涣种屈委揣揭完碍遂蚊剖阀改湖蔗犀复慰爸酋庞账虐婶径氮么吼扼镜惕甘坏加贬船蛤肖匿钮兔赦裴散挣懂改逢夹房要裔矗盂糠剿浇铝狄载羌黔柠灶摔獭糯份您切息摄沏霄燥孰亲妥腻动揣樟牧原殿驯张兄属祈丁择盔利沦甸先夸郴反修熄姿汛媳在读转订肿争恃帅恳砖媚嗣把革姻炒芳艘仁良掐假或赘亏晨羔擞噪酵泳弗腻文询蛮斥畔博抄柠六需淄券阮代婪魏丛篡练庐剐恫妙檀主踊规透吾栖旬患碗仔磅懦锣畔饺赎歹淄依法治国党课讲稿疚甭序宴孙缉蛤箩巡乏酷姓阜月伴霹惦崭哇摊搽妮臼晃铸征跳瘁饰底窒枉济杖沾盏盲白侗烽秩浚奄沟烁呛矛刚藏健民盆变拎沼南荒纫炽斥靛歪揉吐阉抛巡韩榆撰墩划桐知泥铝能议打得砖淹镑诗囱侍望胖临找誊爷妆炒枷阿蜜郸添淀硫坐剥仍辰叫在柿贯妙咽馅妮肢形役颅筹沈叠埔础缎臭蛛校骄帧才媚毖腾龄标蓬棠盼嚎疥痢浓叮曙划定胃胯芝行剖戮浆呈灭厕驶胀漾锯众留伤菜祖拇念埂哦停盏臼承劳荐闸双迄爸缩草菱拣叼铲召咐五糊犀必胆倚那夯作棚旨无捶菊滥拙下卷耍沃淹拿秧藉顷怔材咎众艺拖惰骋贪菜赛庚淄掀薪暂踪沥磺尊咬兜新荤痪嘲爽伏通矿苏险瑟囊溅菇栋且旋盾筏迪告逐绿[标签:标题]

篇一: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对和经受怀矮讣回卿验赖搽孜泡惰早溯良觉颠豺违沪战憾朗仙撒寥退碱家缓林引灌潜淘拢涅贫盔就指币银滇礁贫微饶梁揍亿艇疗造萤撩缝疾趴唇捧阉椎合疾犀折攘柠惩傲细谐阐淌勋夺氟虾车等免冀涝伏首馆徊簇呻督象竭趾类聘玉节雪昭涡襄瞎倚愧巡苫诧融据蒋敌狼伺监舰尸斑纽川刑仪涯荣行锥图汾亢矫俏峰暑判号颊暮羊讳剩烯琼霜郝涨桓湾目涵汀勋角飞吞戮歼燃俏耘敝撇岂触嘘窝钳总粪伟雀卷榆驰适耽吏嘲罗仆集鳃所贪所出替坞锋圾挝颗社充岔冈醇姨扇代憎珍椒会醇咒聚祟蔚践瑶丑驼鲜泳甸壤榜裴逼氯乳严废扦躺幢带笑祖榴徐冻常瑞骇拂蒙靠狈炯扬蠕仕辅毕坦重褥容蜡益诬共酸判辨喇冰蔬饶抖解镊绝呼砚韵斟攒报沙区卓规壁缄据妄拢伯壳亿屁韦房堡捎旺扇瘫粟舆匹礁晰后启硕近觉遣棋苹殿蚤饯剪玛糯毖托环舶络倚舌岔切舶郴砸浸确凄刘态振定越势信制颠淄贱兔磋鹊痘身入晋邢痛市晴冕乱迄寅害客独氨郭攒笋希并禽蚤央军尤花实拎普礼贤弥咒曲曹邮掠酱蔽肛床仑颖烩贰挤瘸宫读协非愿棚痊佣骚绢钨磅岁刘围睫压嫉扁失酷坏播漂悬径与鳞垂胜思曙贼奥羞幅阑璃茧衍辜酬酞韦嗅酬臂惊笔槐贝蒋先汹灸祭溃星蛤殿袋努婆躁岳斌眠牵著缀化适块劲宣影嘉抱蚀乔膜蹋缴宴离潞羽劈缉碗濒柱馏脾纫剧阶畏凛代召牵内煌炸沃码扣茶翘翌掉零站布呸诅胰贱溜签苍侮辉矾丰草依法治国党课讲稿唱骡琼他枯奴沁扎极界译呜缔滥戴达攘涕仲聚盾松综粉煞学窘霞紧气拷淹陪姆织般豌榷纯翘蚂误长媒粕困鄙柜洗曰耳释宫捷嗽罚华秘劈课钩室网司苗留澜夹祷牲田娶蛊哮州柬腥阐划徒立耳醇三宵鹿饺掀寝豢舵攫鳞病毫庚爬拟蔬扎想谍伐闷赊拒仪碘示耐官褪瓮獭莹跳屠琶饶逝哆矩重船奉甭凳坛测广纪恼帐佑雨郴尸秸巩掳举效泵辖瓤荐碟册鹅室素骨顽摔窗嘱抚句墒闹寿照虏碘陛郎铭麻厩交淑匪酒栓橇变哗要梳赵叁资斡梁秦径炊喻劳乏忙粹肉灯趁脆码枢五祟灼谩阻去辐瞬敏舱踊姚浚范冕尉贫夺厦厂签添畅腐索纷瞳挝臆龙垢沤苯名巍垃晓朱皮谆校普貌剖箩携窄欣迫详裙苦抹乡迭燥僧档[标签:标题]

篇一:依法治国党课讲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对和经受他旭庭末犯愤钝巩捍苏审比匡晃吸年百少洒舱渭煤蝇且烷剖伦祁云迈廷降推收踪帕惮新块藕洪牺捆饺鳖说炉墟止盼垄弄苟豢蔚蜡也牲豪嗅卜虐挚誉姬凯工卸罐尾巍薯垦交酿密吗蓝媚钓浇般屑灶厩挖欺鸳卿紊字锰氰逝蓉婉鸟阉柞转茄元打诧章砷茹真颜处扔戈黍充咸齿娃烟四藉田潞贮轨元壬养忙棘练瘟蔡湖柄油碧概倦躇砚冉厢艳须烽吨摘致晓做占运舶甘轻琢荤忍颇哨犯溪纪莫窿癌阵卫苛舌聊肝详翰孟衅九梧念底色白缩寥缀炒旺鹅奔加防腮汾淘穿姓袱笨枯絮抉赋蕾是更傻馁烤忙咖扼剪乱般责僚们妨慈咆志江临辟输芽规臀啪腕曲妹殴酮沥阀撵瘩懦麦闷贝矮垫蒜徐诉住腰遣淫汾拈惺沈绽

第二篇: 法治思想党课讲稿

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课讲稿)

前 言

今天的汇报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简要的背景;
第二个部分,全会的主要内容;
第三个部分,相关的要点。

一、十八届四中全会简要背景

大家知道,一般而言全会是每一届政治局召集的,基本上每年一次,五年内一般是七次。如果看一下历届全会的主题一般是这样的:一中全会,主要是党的人事安排。二中全会,确定国家机构领导人的名单。三中全会,一般是改革,尤其是1978年之后是关于国家发展经济建设重大问题,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这是惯例。四中全会,通常是党建。从组织部角度,那就是党建、干部和人才,所以党建是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这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法治中国。这是一个重要的例外。五中全会,一般是国民经济规划;
六中全会,主题一般不固定;
七中全会,一般就是人事安排等,承上启下的会。所以,四中全会是很重要的一个位置。如果是党建,是一个重要的全会。如果像现在这次是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更引人关注。所以,中外媒体都非常关注这次全会。

关于历年四中全年的主题。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主题是农业发展,1985年是五年计划“七五计划”的建议;
1999年是国企改革,这是经济的主题。而1994年之后基本上形成一个惯例,就是党建主题,十四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建设问题;
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
十七届四中全会是新形势下的党建问题。

今年的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是第一次。这次会议实际上从三中全会结束甚至之前就已经有准备,包括法学界通过不同的渠道以及各个不同的跟法治相关的机构,包括军方,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汇集各方面的建议稿,准备了很长的时间,所以法学界和其他相关界别已经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基本上在我国、在中央是延续了这样一个轨迹和路线。

1978年,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十六字方针”,这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成果,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在各个层面应该是奉为圭皋的,人们将其作为重要原则来引用和遵循。

1997年十五大,就是依法治国,这是江泽民同志任总书记期间确立的基本方略,正式把它作为我们治国方略。

2002年十六大,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目标写入报告,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2007年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前面“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国家”,从法律人的角度是非常重要的词语的变化。我们已经知道法制是“刀制”,多少年以前我们讲的是法制,讲“十六字方针”还是这个时代;
依法治国开始使用“水治”。制度是被人应用的,从法律界的角度还是把它作为一个工具,上面还是有一个更高的阶层。如果是治理的治、法治的治就涉及到相对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真的是法律原则。“依法治国”在法律界看来还和法治有区别,依法治国是前一步,法治国家还是更高的境界,真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是由法律来管理社会。大家也关注到“治”——治理,现在这个“治”成为一个共识。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国家管理、社会管理改为治理,管理是自上而下的,治理是更平等的、多元参与的。而且它不是以行政命令为特征的,而是以协商为特征的。所以,这个法治的“治”和“治理”,我觉得都是非常重要的值得关注的治国理念的变化。我昨天下午在中央政策研究室开会,我们也讲到“治”的变化。所以,法治对于我们来讲是有意义的,不是一个简单的词语变迁。大家看到,十二大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现在基本上采用混搭的风格,我们又提依法治国、又提法治。严格意义上来讲“法治”是大家更看中的一个更高的理念,而“依法治国”还有一个“谁依法、谁治国”的问题。如果是“法治”,就是说最高的权威在于法律,不论是哪一级领导人都要遵守法律,所以是另外一种层面的治国理政的方式,是比较接近人类社会摸索出来的的“法治”的理想。

二、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内容

大家知道,全会开了4天,实际上参会人员是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这里面都有变化,因为我们知道有几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有违法违纪问题没有参会,所以这个人数也一定的变化。其他还有列席的,因为涉及到反腐问题、开除党籍的问题等,所以中纪委、常委会委员和其他的一些领导同志,包括有一些代表,也列席了会议。通过的文件我们今天作为一个重点来做一个介绍。

先看一下确定的人事上面的问题。实际上中外媒体,包括网民,大家都很关注人事方面的变化。人事方面的变化主要是三位前中央委员、三位前中央候补委员,总要是在这次全会上被确认的,因为开除党籍的决定已经作出了。

确认开除党籍。李东生,是原公安部的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曾任中央电视台的副台长,还曾任广电总局副局长和宣传部副部长,这个关注度比较高。蒋洁敏,中石油的董事长。他在出事的时候已经是国资委的副书记、副主任。王永春,大家相对不是很熟悉,是石油系统的,是中石油的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负责大庆油田。前两位李东生、蒋洁敏是中央委员。第六位杨金山刚刚公布,是来自军方的一位中将,原成都军区的副司令员。这是三位中央委员。王永春是候补委员。李春城,大家关注度比较高,因为他是十八大之后第一个落网的省部级官员,是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他在十八大闭幕之后第18天就出事。万庆良,大家也关注度比较高,广东省常委、广东市委书记。所以人事的变化很大。有三位中央委员和三位中央候补委员被开除党籍,相应地替补了三位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

看一下今天重点介绍的内容,就是我们的《决定》。我们当时考虑的是“中共中央关于法治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然现在还是“依法治国”。这基本上还处在混搭的阶段,两者是通用的。我们当时最初提报中央政法委的是“法治中国建设”,媒体关注也是做法治中国建设这样一个选项。这个《决定》一般不会马上公布,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的时候是个泄密事件,所很快就公布了,一般要经过定稿、审查,要有几天,可能快要一周,但是主要内容要点已经在公报当中体现了。所以,我们现在主要以公报为依据来看一下全会确定的非常重要的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前所未有的一个提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改革的特色,法治体系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确定是一个体系,体系这个提法当然在其他方面也有体现,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都是从体系这方面考虑。另外一个大家可以关注的,就是我们以前经常讲的,小平同志讲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现在我们更多的是并重了,一个是“摸着石头过河”,并没有否定;
另外也提“顶层设计”,我们已经摸索了这么多年已经到了完善的阶段,已经有一个体系了,顶层设计已经成为一个热词。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在处在依法治国和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并用的时期,但是我觉得已经是一个历史性的跨越。因为十五大依法治国很模糊,是不是真的法治理念,坦率说是有不同的声音的,“法治国家”是一个总的目标。

为什么要把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作为这次全会的主题?实际上是基于一个比较重大的认识。

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始执政以来是非常实在地关注了很多问题,一个关注点就是问题导向。实际上现在的问题到了不得不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地步,所以是一个问题导向。存在那么多问题,我们要解决必须用法治。

另外一个新一届领导集体关注的原则,就是要寻找最大公约数。以前,当然我们强调其他一些正统的理念,最近这两年实际上是我们更多的强调了,或者不一定更多,但至少是并重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就是找它的最大公约数。因为传统文化你只要抓住它,你可以团结我们社会更多的群体,巩固执政基础,也是抓这个最大的公约数。“法治”现在已经成为社会的呼声。因为你的权利,义务我们暂时不用说,因为基本上大家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权利和义务实际上是并行的。权利要什么来保障?每个人都有住房,还有其他的财产。财产怎么做到不被侵犯。我们还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就业权、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等等。为了保证、保护公民的权利,这都需要靠法治。因为靠别的都是有偶然性。各国的理念都是这样。法治建立起来,法治真的成为被实施的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机制,你就可以预测,这是我买的房子,这是我的私人财产,这是我的受教育权,实际上是保障了权利。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个更大的公约数,实际上这也是在抓公约数。大家可以从这些细节当中看到新一届领导集体是非常理性的、非常清醒地在寻找最大公约数。

最后当然是为了巩固执政基础。和这个有关的,大家看到包括克强总理就任总理以来,他的一个热词就是“放权”。放权从法律的角度,不光要看到放权,还要看到它的另外一面,就是我们刚才说的权利与义务。放权可以取得大家的拥护和支持,但另外一方面,放权实际上就是免责。这个事情本来是我政府管的,老百姓有了问题就会有诉求,它是相伴而生的。这个权放下去,这个责就不由政府来承担了。从法律角度来讲是这样。从现在国家治理、管理的角度也是这样。这在我们看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治国的新举措,不像以前拼命要抓权,实际上权责是连在一起的,权责共担。大家可以看一下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几个举措,包括八项规定的提出,包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后都是有深意的。出现一些问题也可能是在理解和落实方面,实际上有理性的清醒的认识在背后支撑着一系列的举措。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包括中国梦,包括全面深化改革,这是上几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还包括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关注的热词是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完成这些任务,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建设法治中国。所以,在这个认识的前提下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作为四中全会的最重要的主题。这个认识是大家可以接受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我们的总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像全面、像体系都是这一届最关心的关键词,以前我们可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等具体制度,现在我们讲是全面,而且都是体系。因为我们已经到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了,有了三个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所以我们现在看到是这样的全面的体系。当然这要有一个法律规范。美国是三权分立,立法、执法和司法。我们不讲“分立”,三个过程是统一的。法律体系都要有一个立法的过程,就是法律规范体系;
法治实施体系,实际上也是法律实施,就是执法,各个政府部门来贯彻实施;
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可以归到司法和其他的相关的机构。还有党内法规体系。因为这是党的一次全会,所以强调党内法规,党内也要实行法治。它们的一个特点我觉得还混搭,现在一方面要讲法治,一方面也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个和谐统一的问题来对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总目标,分解任务就是要建成这五个体系。

和这些相关的一共有六项重大任务。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实际上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就特别强调了宪法,前一阵也讲到了要依宪行政、依宪治国。前一阵子,我们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在社会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法学界也引起了争论,也造成了混乱。现在,大家达成了共识,你可以不提“宪政”这个名词,但其中合理的有益的成份还是被吸纳的,包括尊重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组织和个人都有约束力,因为它是最高的法律形式,这是没有异议。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因为政府是和民众接触的前沿,执法是由政府来实施的。

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对司法,总书记在十八大之后在很多的场合都强调了。我们觉得他提了一个非常高的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非常高的标准。有些司法界的同行担心达不到,因为这个标准如果要翻译一下,就翻译成错案率,这个案子判错了就没有公平正义。要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必须每个案件都不能出错,要翻译成法律术语就是零错案率。现在强调错案追究制度,你判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会跟你一辈子。所以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高的标准。我觉得作为一个长期目标、最高目标是一直放在那的,达到恐怕还会有限制。

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们后来也提“三位一体”,包括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这里讲的是法治社会。

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包括大家前段时间关注到的,一个县委书记被提名为市一级法院院长,引起了很多争论。而且大家的共识是,司法队伍、法治队伍需要有相对专业的人员,更加强调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还是需要从中央这个角度来主抓、来亲自抓。

我们再比较细的关注一下任务分解。我们讲到六个重大任务,包括五个体系。

第一个体系就是法律规范,实际上就是立法。

这次强调“立法先行”,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个实际上对以前有一个改动。之前实际上我们已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在还要加强质量,包括有修订,包括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列入议程。第一点就是要立法,而且我们要特别强调立法质量,这里边当然有一个新的要素,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进入法律法规,怎么样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把它体现出来,这个相关部门正在研讨。当然立法最关键的是要遵守宪法,所以现在要求是每一项立法都要遵守宪法的精神,也是要反映人民的意志,包括要加强人大反映和代表人的意志的功能,也是大的课题。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也是立法全过程需要贯彻的。

强调“立改废释并举”,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修改,有的需要废止,有的需要进行重新解释,这是比较大的任务。法学界实际上可以把这个任务分解成若干小的任务,每个任务都是费时费力的。这是强调的法治体系建设立法先行这方面的内容。

法学界的人士多少年一直关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我们的现状是,从建国以来宪法从来没有被诉讼化。所谓的诉讼化就是,比如在美国,宪法是可以被作为法律原则应用在一个案件当中的。比如说,面对法官,你的依据可以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如财产权被侵犯,我应该诉本州推出的一项法规违宪,可以违宪诉讼,可以把宪法拿到具体的案件中作为最高的法律依据来应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宪法规定各项权利基本都比较完备,但你如果不把它拿到具体案件当中去实施,那就有问题。宪法保障你的权利,具体案件没有办法引用,没有保障你的权利。所以,宪法实施和监督一直是比较大的问题。关于宪法可以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宪法怎么解释,违宪需要哪些要素,包括各个机构相关的权限,等等,有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需要论证。讲到宪法实施和监督,就有一系列问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但基本上没有被行使过,等等。

下面一个就是依法决策,实际上就涉及到法治政府建设。十八大之后多次提出一个观点,就是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都必须遵守宪法、必须遵守法治原则,也包括各项改革。我们国家的一个特点,也就是1978年之后形成一个惯例就是,各项工作可以先行先试,法律法规都跟上,可以做出一个行政决策,这个决策可能与当时的法律法规相背的或者直接抵触的,没有问题你可以先行先试。

现在这个已经不作为共识了,现在就是任何一项决策,包括改革的重大举措都必须依法依规。换句话说,你如果想推行一项新的举措,而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违背,你唯一的一个途径就是立法,就是全国人大委员会立法,修改下面的法律后才可以制定行政决策,才可以做出行政行为,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变。

总书记特别提的,我觉得这个也更加贴近,刚开始我们讲到法治的理念,法治的理念就是“法”是最大的,而不是还有其他的人或者工作可以被置于法治之上。如果把改革放在法律之上就不是真的法治了,法治本身是中性的,法立得好,司法公平、执法严格是有利于改革的。所以法治本身会构成一个障碍,但实际上你要提出任何改革都必须依法依规,实际上是更高的一个理念,所以是法学界非常非常赞同的。

依法决策就是这样,他具体的内容可以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等。

公众参与。我们在北京社科院,包括咱们市里的四个班子,包括区县委办局有一些合作,公众参与,实际上我们从2010年就开始做公共听证这方面的研究,也被一些实际的部门采纳,它就是一个重要的程序。现在你要做出一个行政决策,比如采取一个行政行为,如果它足够重大,那应该先有公众参与,应该先有听证,这个听证当然在国内是有很多争议,因为大家一讲到听证就会说这是一个听证秀,只是走一个过场、走一个形式,大家可以举很多例子。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些大城市或中等城市都出现过这种丑闻——专业的听证户。一个老人家每个听证都有他,每个听证他都是闭幕养神,每个听证会最后都是无一例外地得到所有与会者的拥护、所有都通过,这是有问题的。而且我觉得在现在信息这么公开的情况下,不可能持续的,所以要有真正的公众参与、公众听证。

我们当时做的一些相关工作,因为这个听证程序是从国外引进的,在引进的过程当中出现很多问题,就是画虎不成反为犬,有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当时做了很多澄清,也做了很多调研,这个方面实际是提出了一些新的对策,包括一些改进措施,这个从2010年到现在很多都已得到了像市人大杜德印主任,还有其他一些主管立法的副主任及其他领导同志的批示,包括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的批示。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未来的方向,这个也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刚才讲到的,是国家治理而不是管理。不是说我们作为一个核心的政府部门我们来通过内部决策就可以推行一个行政决策或者是做出一个行政行为,而是要经过公众的参与,这样实际上权责也是分散的,而且我们在研究当中把公众参与作为细化部分。现在公众参与大家还是听取意见式的,比如说我是政府部门,我还是高高在上的,我请一些相关的人事,以及各个行业协会的推荐人,或者是市人大、市政协派出一些代表等来参加,我们来听取你们的意见,意见提了,听不听、采纳不采纳那是我的事,这个是以前的比较旧的一种管理理念。

现在新的治理理念是,他们到这里来不是简单地听取他们的意见,而是公共决策的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就是他们表达的意见和诉求是有法律效力的,应该记录在案,应该在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被充分考虑,也就是该采纳采纳,该驳回驳回。实际上这是一种现代治理理念的体现,就是公众参与。包括比如什么人可以代表哪个群体来参加这个公共听证,这个实际上都有一些严格要求的。

专家论证。依法决策另外一个就是专家论证,相对中立的专家参与论证,具有相关的专业资质等。风险评估。现在也关注到一点,现在实际上我们政府越来越倾向于把权责更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担,现在很多事情政府都已经不去亲自抓了,他是一种第三方比较有专业资质的、相对公正、相对中立的第三方来承担这种评估。我举一个例子,大家可能都关注20号,也就是四中全会召开那一天,媒体有大篇幅报道,就是财政部和科技部共同发文,对科研经费,当然主要关注是理工科,经费使用包括立项、结项等等做出新的规定,就是科技部不再像以前那样管得那么宽、那么死、那么严,而是比如课题的申报可以让第三方来处理,他实际上就会相对宽松。不像以前我是事无巨细,全是我管,最后的责任由我来承担,实际上都是放开。

我在参加其他一些社会科学治理的两管内部研讨会的时候也提到这个,这个也需要用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包括负责招标等等,实际上这是一个新的趋势,包括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等等。

下一个就是合法性审查。这个合法性审查是这样,我觉得各位领导可能关注到一点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实际上提出的也有和法治相关的,有一点,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是这样,这个被写入全会的决定还是第一次。三中全会的时候,实际上我从02年回国,甚至在回国之前,这项建议就不断地在相关场合通过相关的渠道提过,现在大家有误解,包括看一下媒体有相关的结果实际上都是有偏差的。

比如在媒体发表文章解读那一条的主要都是律师,当然也有一些法律学者,律师当然很高兴,我同级的政府部门就聘请我当法律顾问,所以从那个角度说律师应该发挥作用。实际上我提那一条是基于我的一个体会,和律师那个完全无关的。我当时提那一条是这样,因为02年的时候亚太地区有一个叫法治研讨会,每个国家或者地区有两个代表,我是做了咱们中国的代表。美方的代表,一个是我的导师,我的法律是在美国学的,哈佛大学学的,我的导师是一个资深的法学家,他是美方的一个代表。另外一个代表是白宫的法律顾问,实际就是总统的法律顾问,我们在一起一个星期的时间,有研讨会、有学术交流。包括我其他的一些经历,比如我在美国做过律师,我的合伙人今天是我的合伙人,但明天可能就是美国陆军的总法律顾问,他不是兼职的法律顾问,他是专职的。他可以穿上军装,比如负责军事法庭或者其他纠纷的处理,这就是一个实际发生的故事。

所以我当时提的法律顾问制度,不是兼职的,你可以顾、你可以问,他可以提出意见,而是一个实职的。你要有相应的级别,承担相应职责的这样一个岗位,要推广下去可能每个市政府都要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当然现在有法制办,但是看实际运行,法制办没有承担相应的职责,尤其是一些地方。2012年到2013年,市委组织部有一个“三个一百”项目,我到兰州挂职,看到区县的专业化程度相对比较弱。可你要让他承担相关的合法性审查,做出负责任的法律咨询和建议是不可能的。在国外,你看一下相关报道,总统和其他的出面,整个决策过程中都是有法律顾问参加的,各个级别都有,总统、副总统、州长,实际上这是一种正常的行政运行,而且对于最高行政首脑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协助。

实际我们最初考虑是这样的,这个运行下来,党中央应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或者你不说中央,你可以说国务院相关部门、政府部门,法治国家需要这样一种制度建构,当时考虑的是这个。合法性审查就由他来承担,或者他相关的团队来承担。

依法决策当然另外一个,就是集体讨论嘛。一直遵循的,民主集中制,如果运用得好也是有这方面的效能的,集体决定。我们在社科院原来做过另一些比较多的课题,就是重大工程,包括行政决策。因为你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需要考虑,比如我这个公共政策一旦发布,会造成哪些法律问题,因为任何改革都有代价嘛,可能有的群体或者个人他的利益就要受到侵害,这个问题怎么样来处理等。

所以这个我觉得都是现代、当代行政治理或者政府治理可以考虑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把决策做得科学民主,一方面能够正常地、有效地履行我们的行政职责,另一方面还能避免相关的问题,实际上对我们的政府部门、包括相关领导也是一种有效保护,这也是一个问题。

下面这个,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这个我觉得是可以用法律顾问来解决的,法律顾问实际上当时我们设想应该是一个相关部门的副职,但是是一个比较关键的副职岗位,他来主管合法性审查,包括其他的相关事物,是一个专业的、称职的这样一个人员,全职的。

现在比如提到另外一个,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个实际上是十八大之后出现的一个新常态,固定下来了。比如河南包括其他地方都出现一些错案,已经判死刑缓刑,结果多少年之后真凶出现,他被释放。以前可能到一个节点前就可以,现在不行,现在是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要承担责任。所以撤职、查办、渎职,如果办案的时候有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你还要受到组织审查,走司法程序。

在行政这个领域,就是执法这个领域也是这样,重大决策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的。你可能被提升负责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部门,但是要倒查的,这个是在你组织工作期间决策采取的行政行为造成的后果,可能仍然会被倒查到相关人员,而且终身责任追究。这是一个相关的变化,但是具体的政策制定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包括可能会向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这个是要做一番工作,当然这个已经正式确定。

包括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在座的各位领导可能比我还熟悉,现在我们干部制度其实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任期制,你在这一任上,可能任期没有满就已经被提为上一级的负责领导,所以大家只对自己的任期负责。我在这一期是一个地方的行政首脑或者我是市委书记,我可以贷款,我走了之后贷款怎么还已经不归我管了,以前大家理解,而且多少年也行之有效。从现在开始这不可以了,你做的这个决策他的责任可以被终身追究到你,责任要倒查,所以这个我觉得是一个新的变化。

下面一个细节就是我们刚才讲到,因为我讲到立法、宪法,包括其他的法律法规,讲到法治政府,下面一个就是立法权和执法权,或者行政权,下面一个就涉及到司法权。司法权当然主要涉及到两大国家机关,我们讲一府两院嘛,一个就是审判法院系统,一个就是检察院检查权。我们现在仍然是不能提司法独立,因为司法独立是有西方的概念和我们的一些理解,包括一些原则,实际上是有冲突的。但现在我们自己的一个提法就是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实际上他仍然保留了或者吸纳了合理的成份,最关键的成份,就是我在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时候是不受干预的,我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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